查看原文
其他

有“特殊渠道”帮忙上名校?家长信了就遭!

锦绣青羊 2023-03-27


正值开学季

有些家长沉浸在投送成功的愉快氛围中

而有些家长却上了头


???


“父母之爱子,则为之计深远”

家长一边为了孩子的学业劳心费力

而另一边

骗子们则利用家长的这种心理

处心积虑谋划骗局

谎称有“特殊渠道”

帮助学生进入中小学名校

近日,青羊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诈骗案

犯罪分子一人分饰多角

骗走多名家长600多万元!


好在犯罪分子

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惩罚!

经青羊区检察院提起公诉

法院最终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

有期徒刑12年

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


@所有家长

骗子的套路有多险恶?

家长如何一步步入套?

青羊君在线提醒各位:

可长点心吧



“有特殊渠道帮忙上名校”信了就遭!600万打水漂

被告人刘某系本市某课外教育培训学校职工。2020年10月至2022年3月期间,被告人刘某对外谎称能通过“特殊渠道”帮助学生进入成都某外国语学校、成都X中等成都市中小学名校,并以捐赠费、渠道费、学费等理由骗取叶某、陈某等21名被害人。当部分被害人发现被骗要求刘某退款后,被告人刘某东拆西补,用新骗取的钱款进行退款。截至案发,刘某共退还1518600元。


诈骗过程中,刘某为避免其诈骗行为暴露,盗用他人微信头像冒充学校校长,并私刻学校印章,伪造学费收据及入学通知书等材料骗取被害人信任2022年2月21日,被告人刘某在某茶楼与被害人协商时,被害人报警,民警将刘某带回派出所调查。截至案发,被告人刘某诈骗的金额合计6432000元。






12年有期徒刑+30万罚金判决虽迟但到!

青羊区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后判决:被告人刘某犯诈骗罪,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;对未追回的赃款继续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,不足部分责令被告等人继续退赔。宣判后刘某未上诉,现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。





 青羊君提醒 

家长们要做到“五不要”:

坚持不轻信、不透露、

不回复、不点击、不转账

提升防骗意识

三思而后行

谨防落入犯罪分子设计的圈套


【往 期 回 顾】



记 者 | 杨雪怡
编 辑 | 何梦里

转发点赞,让更多人知道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【入库案例】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界分规则
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: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界定
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界分规则
男子因诈骗罪服刑期间又诈骗多名狱友……
诈骗罪与虚假广告罪的界分规则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